武俠小說名家金庸先生在杭州西湖邊建了一所雲松書舍,覺得湖光山色,正宜寫作讀書,不忍獨享,遂捐贈給杭州市政府,原意用作「藏書寫作,文人雅集」之所。最近網上流傳消息,說雲松書舍已成為高級會所,喝茶每位一百元,午飯晚飯可以筵開兩席,平均消費每位五百元,一席酒約需一萬元。文人雅集之所變成官商飲宴的私人會所,引起網民不滿,批評之聲不絕。
雲松書舍改為高級私人會所是否不當?我覺得問題要分開兩方面看,一是要弄清楚法律上雲松書舍業權誰屬,二是情理上把雲松書舍闢為私人會所是否錯誤。
要弄清楚法律上雲松書舍的業權,首先要看金庸先生昔日捐贈雲松書舍時,有沒有附帶條件。假定金庸先生原本已擁有物業地權,地權上也沒有土地使用限制,如果是無條件捐贈,捐贈後的業權絕對屬於杭州市政府,再與金庸先生無關。杭州市政府喜歡把物業改作私人住宅也好,官商高級會所也好,甚至闢為公廁,都是行使業主的法律權力,與捐贈者再無關係。但如果捐贈時包含附帶條件,規定用作「藏書寫作,文人雅集」,改為高級私人會所便是違反信託條件,捐贈者有權收回物業,另作安排。
就算捐贈雲松書舍時沒有附帶條件,接受捐贈者改作私人會所情理上又是否有所欠缺呢?如果雲松書舍捐贈初時的確用作「文人雅集」,向有關市民開放,便屬公共設施,現今突然改作私人會所,不准一般遊客和文人雅士進入,杭州市政府無論作為接受捐贈者,或公共服務設施的提供者,都需要向原來的使用者和市民交代。
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雲松書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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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一直非常仰慕金大俠的品格和為人,雖然不太清楚大俠捐贈雲崧書舍的真實用意以及其中的過程,我相信他老人家一定有其美意。然而對當地政府這種隨意更改書舍用途、違背捐贈人本意、以變相盈利為最終目的的做法,實在感到不解和遺憾。據說,書舍的賬面價值早已超過¥2000萬人民幣。殊不知,目前書舍的真實運作早已和當初大俠所期待的相去甚遠,而且和周圍優美宜人的湖光山色,更是大相徑庭、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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