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有律師去信英國種族平等委員投訴,指丁丁漫畫系列的《丁丁在剛果》內容歧視黑人,侮辱非洲土著,要求把書從兒童類書架全部撤走。
投訴人表現好像理直氣壯,反對種族歧視,很值得支持。問題是被指歧視黑人的丁丁漫畫系列原本是上世紀三十年代一位比利時漫畫家艾爾吉的作品,本來以法文出版,近年才譯成英語出版。漫畫到今天再出版,用意只不過是為了紀念艾爾吉這位早已逝世的偉大漫畫家,而非宣揚種族主義。
把歷史上的重要作品,不管是漫畫還是文字,重新出版,要不要按今天的道德法律標準去管制呢?如果按原來面貌如實出版,會不會違反了現今的法律道德規限?如內容有沒有種族歧視?有沒有性別歧視?有沒有通姦亂倫?如果有這些內容,是否應該刪掉避免惹上官非?
因應今天的法律道德標準去刪改歷史上的作品,肯定會妨礙我們對原作品的了解和欣賞,也妨礙我們對作品產生的歷史時代背景的認識。
《水滸傳》誨盜,讚美打家劫舍的梁山泊強人,津津樂道梁山好漢動輒胡亂殺人放火,還明目張膽仔細描述梁山好漢吃人肉吃人心,令人讀得毛骨聳然,以今天的道德法律標準去評,一定不合格。《金瓶梅》誨淫,主人翁西門慶三妻四妾,狗男女亂搞男女關係,歧視婦女,用今天的道德法律標準去評,恐怕也難免被禁了。
為了應付今天的政治正確標準,不知有司是否應該全面檢查,把不合格的書籍都禁掉,還是要求出版人大力刪減,改出潔本,把古人套上新裝,以滿足政治潔辟讀者的要求?
2007年8月1日星期三
政治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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