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書店不是圖書館

有香港傳媒走訪深圳書城,訪問顧客,拍攝讀者在店內看書百態。報道盛讚深圳書城辦得成功,能吸引讀者流連,取代圖書館成為知識傳播場所。

我是深圳書城常客,每個月起碼過去一次,間中也拜訪一下他們的管理人,交流一下,談點公事,算是老主顧老相識了。過去是訪羅湖區那家,近來則去福田區的中心書城較多,主要是了解一下內地的新書出版趨勢和銷售傾向,順便買些香港少進貨的書種。對香港傳媒的讚賞,卻完全不敢苟同。

開辦書店是做生意,最重要目的是賣書。顧客數量,購書冊數碼洋,合起來組成書店的營業額,決定書店能否繼續經營。如果有讀者來瀏覽,因多接觸書本吸收到知識,我們俗話叫「打書釘」,那是書店貢獻給社會的界外利益,千萬別當作書店的基本責任。

我自己少時也是書店常客,因缺錢買書,專門「打書釘」,獲益良多,也很感激昔日開放,讓我盡情瀏覽「打書釘」的旺角書店,如學生書店、中華書局,以及區內無數現已結業的「樓上書店」(香港人習慣叫「二樓書店」,其實大多數都不在二樓)。我也曾經是大型連鎖書店的管理人,我們一直打開大門,誠懇接待只看不買的讀者,相信閱讀是培養出來的習慣,書店常客遲早會發展成專貴的顧客。

曾見過不少讀者弄假成真,把書店當作圖書館,站著坐著把全書讀完,間中還有人邊看邊做筆記,更有甚者是手沾口水來翻閱書頁,看到某頁因時間不夠把書頁摺起改天再看。至於看畫冊遇到一己喜愛圖片撕下帶走,已經不是新聞了。他們都是讀書人,我不明白怎麼會這樣不顧公德,只求一己方便,把屬於書店的書本折損。圖書館有公帑支持,用納稅人的金錢來購進圖書,供市民借閱,以傳播知識。圖書給多人觸摸翻閱會損耗,圖書館需定期撥款添置補充。書店卻是商業機構,藏書只是存貨,給翻閱得多了造成損耗,變成書店的損失,令書店增加成本,長遠來說,絕非讀者之福。

書店為讀者提供方便,安排舒適環境讓讀者翻閱,只是照顧讀者的一份細心,千萬別當作他們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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