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1日星期二

異端裁判所



老朋友白水在他的個人網誌「http://www.hkheadline.com/blog/baishui」
上談「異端裁判所」,扼要地談到這段羅馬天主教會歷史,值得一讀。

大約從13世紀開始,羅馬天主教會把持有不同宗教意見或解釋的人列為異端者,組織宗教法庭,對異端者進行審訊,如法庭判定被告的確宣揚異端,可實施種種懲罰,輕者暫停進入教堂,不准參加聖禮;重者被驅逐出教會,以火刑燒死。負責審訊異端者的宗教法庭,就是「異端裁判所」。主持的大部分成員來自當時成立維持羅馬天主教會權威的乞食修會道明會,另一乞食修會方濟各會也曾經扮演重要角色。如果看過艾可(Umberto Eco)的小說《玫瑰的名字》﹙The Name of the Rose﹚或電影,在宗教法庭任主控的便是個道明會士,擔當辯護人的威廉神父,則屬方濟各會。審訊在一家本篤會的隱修院內舉行。

道明會和方濟各會今天都有在香港活動。港島跑馬地玫瑰崗書院便是由道明會辦的。九龍慈雲山的聖文德小學和中學,則由方濟各會主持。聖文德( St. Bonaventure)是方濟各會的神學大師,與道明會的神學大師聖多瑪斯.亞奎那(St. Thomas Aquinas)齊名。香港沒有本篤會的隱修院。大嶼山大水坑的聖母神樂園,則屬於熙篤會(Cistercians),一個修正了會規,比本篤會更嚴謹的隱修院,俗稱「Trappist」。他們原本是「十字牌鮮奶」(TM)的始創者,鮮奶原在修院養牛製造,後來修院停止生產牛奶,「十字牌鮮奶」改與外間商業機構合作生產。

「異端裁判所」最受人咎病的作為,是對受審者施以酷刑拷問,「幫助」犯人認罪。不少談及「異端裁判所」的書,都列出他們「發明」的種種酷刑,並解釋不同刑具的使用方法,令人看了毛骨聳然。「異端裁判所」「發明」的酷刑,對後世影響甚大。美國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興起的一股「麥卡錫主義搜巫潮」,輕率指控異見者為共產黨,對他們無理迫害,使當時不少開明的自由主義者家散人亡;中國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末進行的「文化大革命」,以莫須有罪名逮捕,審訊以及迫害知識分子和黨政官員,其方法與「異端裁判所」何期相似。

《聖杯與聖血》 (The Holy Blood & the Holy Grail)的作者Baigent & Leigh曾寫過一本《異端裁判所》(The Inquisition), 很全面介紹了這段教會歷史,對天主教會有興趣多認識的朋友不可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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